文化、规则和地域偏好共同作用,使得品牌的广告营销能够深入人心。
(一)文化在引导社会认知上发挥重要作用。品牌营销的核心是价值的营销,其中文化的含义更加重要。
苹果公司在成功树立具备创新精神,引领用户体验的品牌形象后,产品销量一路飙升,树立起手机行业的标杆形象,形成了极高的用户黏性。
(二)社会商业规则在规范贸易过程上具有较强效果。品牌是广告营销的产物。在此之前,人们更加相信人格化的公司,即个人体验好的产品和服务。
然而,工业时代以来,层出不穷的新产品和服务被创造出来,人们的消费需求不断被激发,造成人们难以把握新产品的性能。
而品牌由于做出了公众承诺,让人们相信具备这种实力的公司是值得信赖的,因此品牌得以被接纳。
(三)地域人群偏好引领品牌消费。可口可乐在其生产出的前60年内都只是美国人爱好的饮料,因为它不含酒精。
然而二战结束后,美国凭借在欧洲战场的正面表现,使得欧洲人相信能将希特勒打败的美国大兵都喜欢喝的饮料,应该是健康的饮料。于是欧洲人向可口可乐公司敞开了怀抱。
由于美国的良好形象,带动了其它国家的人接受可口可乐消费,甚至成为一种时髦,这就是地域偏好的作用。
无论哪一种广告,无不在字里行间、画面表现里包含一定的销售动机。即使在我们随处可见的许多广告里,并没有很明显的销售讯息,也在传播一种对自己品牌、产品有利的舆论、信息,巩固对自己有利的舆论,瓦解不利的舆论,从而建立好感,拉近与消费群体之间的距离。
所以,广而告之,从古到今都是树立形象、销售产品的有力武器。“酒香不怕巷子深”,其酒香本身其实也是一种广告。总体而言,品牌的营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,是社会与个人、规则与文化、偏好与适用相互迭代的产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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